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重要】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6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和市教委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启动天津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个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

资助对象是具备初步科研和实践能力,对研究或发明创造有浓厚兴趣的本科生。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准备研究条件、实施项目、撰写研究报告等工作。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不超过5人的团队,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一或二年

2.创业训练项目

资助对象是不超过5人的本科生团队,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一或二年

3.创业实践项目

资助对象是不超过8人的本科生团队,学生在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相关对象

1.学生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四年制本科生的1至3年级学生和五年制本科生的1至4年级学生为主,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每位申请人同期至多参加2个项目,且至多作为1个项目的负责人。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一般不做项目负责人。鼓励不同专业、年级、背景的本科生组成团队。

2.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业务能力和可靠时间保证,定期组织学生讨论交流。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数一般不超过3个,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3人。其中,创业实践项目至少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1名校内指导教师,1名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工作量按项目计算,每个项目32学时,分2个学期给到指导教师(两年期项目在第一年计算工作量,第二年不计算工作量)。如项目由1人指导,该教师总计工作量32学时,学期工作量16学时;由2人指导,每个教师总计工作量16学时,学期工作量8学时;由3人指导,每个指导教师总计工作量10学时,学期工作量5学时。

三、项目经费与立项数量

1.项目经费

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我校国家级项目,平均每个项目1万元,共计150万元。我校配套经费150万元,用于支持市级、校级项目。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使用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如项目未能通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学校将收回经费。

2.立项数量

拟立项国家级项目135个、市级项目155个、校级项目190个。根据学生人数、学科专业特点、近几年项目申报情况和完成情况、校内年会和全国年会的参与情况,项目名额分配如下,各学院(部)可按照1:1.2的比例申报。

表:大创项目名额分配表(含国家级、市级、校级)

学院

机械

精仪

建工

建筑

化工

材料

经管

教育

项目数

33

40

40

21

54

29

46

12

9

7

6

学院

环境

计算机

软件

求是

生命

海洋

微电子

数学

自动化

项目数

16

11

17

17

4

3

6

13

5

57

注:创业实践项目名额单列,不占用上述名额。国家级、市级、校级各2个)

学校设立10个机动名额,由教务处根据校级评审情况统筹分配。学院也可以根据申报情况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学科交叉类项目优先)。

另外,宣怀学院(10个名额)IT创新创业训练基地(8个名额)大创项目面向全校所有学院本科生,但不占学院各自的名额,详细情况可以联系咨询:宣怀学院,李晓迪,17695576186;

IT创新创业训练基地,徐天一,18962190926

3.项目评审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分开评审,由校级评审委员会评出国家级、市级和校级项目,并确定项目资助金额。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项目管理全程使用“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办公网右侧—教学服务—创新计划,办公网账号密码登录)。

3月26日—4月8日发布申报通知,进行课题征集和项目申报。指导教师登录系统申报课题;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申报项目(可以选择“开放项目申报”,也可以选择“自选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只可查看信息,不可操作;指导教师对项目进行审核;

4月9日—4月15日学院安排项目评审会,进行院级评审,院级管理员登录系统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将项目申报书、学院申报统计表(院级管理员从系统中“统计—申报统计—通过学院审核”导出)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北洋园校区1895楼A215);

4月16日—4月25日校级评审;

4月26日—5月5日发布立项名单,报市教委、教育部。

附件1:天津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说明

附件2: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附件3: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联系人:学校教务处张诗阳:,85356053;学院蔡海,27409515)

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公室

2018年3月

快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