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26
各位同学:
为做好1718学年海洋学院《家国情怀教育课程》与《游泳强身计划》两门课外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现安排如下:
1.认定工作需由学生本人申请,向学院学工办递交学分认定申请表(附6次活动记录单,直接装订在申请表后)或锻炼参与情况公示表;
2.辅导员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其签字盖章;
3.学院统一将申请学生基本信息汇总,填入汇总表;
4.学生的认定申请表和6次记录单需要一并上交备查;
5.所有材料请于7月2日12:00前集中交至第八教学楼313张婷婷老师处。
若有问题请咨询各自辅导员。
海洋学院学工办
201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