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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组织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2

各班级:

为配合9月份即将开展的2017-2018学年奖学金、励学金评选,现提前将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下发。各班级即日起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开展班级评议、打分工作,待下学期初学业成绩统计后再计算综合测评总成绩。班级实施测评时请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测评对象为2018-2019学年全体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综合测评工作请于6月20日之前完成。测评工作结束后,工作相关材料(包括考核表、评分表、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请各班级整理后于6月21日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13。如有疑问,请与蔡海老师联系。

海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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