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3-14
为进一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锐意进取、励志成才,在校园内树立一批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先进典型,倡导不畏艰难、在逆境中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今年天津大学学工部将举办以“我为祖国献青春”为主题的第十三届“天津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和表彰活动,同时设立天津大学“大海自强之星”奖学金,奖励第十三届“天津大学自强之星”和提名奖获奖学生。具体安排及评选条件详见附件通知。
活动时间:2018年3月至4月
学院推荐与个人自荐:学生申请采取学院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学院推荐由各学院提出推荐人选,自即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中午12点截止。各学院可以“天津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为契机,举办院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择优推荐,并通过本学院新媒体平台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海洋学院推荐人数1人)。
个人自荐为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自行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参评要求,自即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中午12点截止,学工部将在接受参评申请后向学院核实自荐材料的真实性。
参加学院推荐的学生需在3月21日中午12点前提交报名表、上学年成绩单(盖学院公章或教务专用章,纸质版即可)、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提交至8教31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tjucaihai@163.com。(邮件以“学院+姓名+学院推荐/个人自荐”命名)
参加个人自荐的学生需在3月25日中午12点前提交报名表、上学年成绩单(盖学院公章或教务专用章,纸质版即可)、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提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校区9楼401、新校区学生中心C304)。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tjuzzgl@tju.edu.cn。(邮件以“学院+姓名+学院推荐/个人自荐”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