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08
各学院(部):
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充分考虑学生提前来校进行科研的需求,学工部整合宿舍资源,2019级全日制准研究生可以申请临时住宿,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生范围:
2019级全日制准研究生,以研究生院录取名单为准(其他类型的临时住宿不在申请范围内)
二、住宿时间
最晚可申请住宿至2019年6月30日
三、住宿区域
卫津路校区:男生:无;女生:七里台小区52斋B,6人间
北洋园校区:男生:格园2斋,4人间;女生:格园3斋,4人间
注:准研究生临时住宿期间硕博住宿标准统一,不进行区分
四、住宿费用
按月收费,120元/月,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具体申请流程:
1、申请学生填写《天津大学准研究生住宿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导师审核同意签字;学院副书记签字盖章;一份存学院备案;一份交至园区中心办理;
2、申请学生认真阅读《天津大学学生临时住宿公约》(一式两份)附件2,并本人确认签字,同时报送导师签字;一份学院备案,一份交至园区中心;
3、学生凭上述《天津大学准研究生住宿申请表》和《天津大学学生宿舍文明住宿承诺书》,到学工部园区中心(卫津路校区:鹏翔4斋117室,北洋园校区:园区中心303室)办理宿舍分配和入住手续;
4、学生凭借《入住通知单》和住宿信息卡以及本人身份证,到相应宿舍楼一楼门值处领取钥匙,登记入住。
五、注意事项:
1、住宿办理时间从2019年4月9日8:30开始,最晚可申请住宿至2019年6月30日,本学期提供的临时住宿床位数量有限,额满为止,不再受理申请;
2、本次申请学生范围仅限2019级全日制准研究生,其他类型的临时住宿申请概不受理;
3、根据学校财务制度规定,临时宿费一经收取无法退费,请申请学生提前规划确认住宿时间;
4、申请临时住宿的准研究生,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联系导师,审核学生身份,分配在校期间的分管辅导员,在学院做好相应的登记备案(园区中心办理完毕的入住通知单,有一联《住宿回执单》由学生带回交给学院辅导员);
5、导师为学生在校的安全责任第一人,承担学生在天津大学暂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学院分管的辅导员负责对临时住宿学生进行我校宿舍安全相关文件制度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6、为方便快捷办理缴费手续,经与财务处沟通,园区中心将现场POS机刷卡缴纳住宿费,且仅支持现场刷卡缴费(现金、支付宝等途径暂不支持),请申请住宿学生携带银行卡前往园区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7、临时住宿学生需服从学校统一分配,自觉遵守天津大学关于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所属学院负责进行清宿,同时记录在案,不再审批住宿;
8、由于床位数量有限,新老校区的宿舍床位由园区中心统一分配,分配原则为临时住宿学生集中安排住宿,将出现多学院临时住宿学生混住的情况,请各学院老师做好学生的说明工作;
9、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做好通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申请流程办理临时住宿,园区中心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2019级准研究生名单进行审核,申请住宿学生资料不全或者资格不符的,将不予办理。
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园区中心李鸣瀚(电话:022-27404556)。学院请联系蔡海老师,27409515。
党委学工部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