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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天津大学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含本研)

发布日期:2019-05-07

各班团: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学生资助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度天津大学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本次集中认定针对天津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2019年7月毕业的学生除外)。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新印发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学校再次修订了《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及认定需要的相关表格,取消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中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要求,将研究生认定与本专科生认定统筹安排。具体认定条件、认定等级、认定流程请参见《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认定所需表格请以本次通知下发为准。大家申请中务必使用新版《申请表》和《调查表》。请大家务必阅读学校相关文件。

请有意向的学生根据学校发布的《个人申请环节操作指南》认真、诚实、及时填写,并于5月13日16:3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八教313。

请注意:

1.《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请找蔡海老师领取,《申请表》见附件。

2.研究生与本科生《申请表》不同,请注意辨别。

3.研究生与本科生个人申请环节操作也不同,请注意辨别。

学院接收材料后会按照学校要求的认定过程中,依据《天津大学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保证认定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认定结果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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