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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开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4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天大校教〔2012〕8号)文件有关要求,拟于近期开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2019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

本次需参加的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学生负责人

项目指导老师

项目执行日期

1

基于ROV的水体悬浮垃圾自航采集器

刘帅

徐剑

2019.05-2020.05

2

基于数值模拟和深度学习的水母致灾预警模型研究与应用

郭晓娅

聂红涛

2019.05-2020.05

二、中期检查办法

本次检查采取“院级评审、校级抽查”的方式。

学院将严格按照《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以PPT汇报方式进行(汇报时长5分钟左右),学院将邀请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根据项目立意、实施过程、完成情况以及学生开展项目心得等给出项目得分。

三、工作程序及中期检查材料提交有关要求

请各项目组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以下任务:

1.11月14日前,项目负责人(学生)登录“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链接:办公网-教学服务-创新计划),点击【提交中期检查】,线上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2.11月19日前,指导教师登录“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点击【过程管理】-【指导教师审核(中期)】,审核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被驳回需要修改的项目也应于19日前由负责人重新提交并由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4.11月20日-11月22日,学院将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项目组以PPT汇报方式参加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说明

1.项目如有变更、终止,可填写《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或《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名称统一为“BG-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或“ZZ-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请于11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团委蔡海老师处(八教313);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tjucaihai@163.com。请指导教师对提出变更、终止申请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

2.中期检查材料,全部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版

3.请指导老师鼓励并指导学生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以及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提前培育明年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

附件:

1.《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2.《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

3.《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联系人:蔡海 27409515

海洋学院团委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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