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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关于做好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8

各学院(部):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的通知》要求,现将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四)残疾学生;

(五)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学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学校将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服务功能)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需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如果是存折或银行卡领取保障金,证明材料中应有“低保”等关键字);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需提交《扶贫手册》及复印件;

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需提交父母一方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残疾学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本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共同享受家庭成员中应包括申请人)或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外省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包含申请人姓名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16:00

(二)补贴拨付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请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27401081-8006

微信咨询:请扫描二维码(附件3)进群咨询,昵称备注姓名-学院-预计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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