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08
各学院(部):
根据《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天大校教〔2012〕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拟于2020年5月下旬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为保障各项目准备充分,按时、顺利通过结题验收,保障学院(部)结题验收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本次结题验收对象为2018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2019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
二、结题验收形式
本次结题验收采取“院级评审、校级审核”的方式。
由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以PPT汇报方式进行,院级评审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5名,评委根据项目立意、实施过程、完成情况以及学生开展项目心得等给出项目得分。学校将对院级评审会进行抽查。
三、材料提交要求
项目结题验收时各个团队须在大创管理系统中提交材料《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和项目总结报告(包括论文、综述、项目计划书等形式,不少于3000字),并在结题答辩时提供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竞赛获奖、软件开发、成果转让等相关支撑材料。
四、疫情期间工作提示
1.项目开展与变更
所有大创项目原则上应按原进度安排进行,师生应充分利用多种线上工具按原有进度要求开展项目工作,可以统筹考虑实验和结题报告的安排。如因疫情导致无法开展相关实验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题,按照以下办法办理:
(1)不包含即将毕业学生的项目团队,经与指导教师沟通后可以进行项目延期申请(包括2年期项目),经院校审批后延期半年或一年进行结题答辩。
(2)包含即将毕业学生的项目团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适当调整选题和研究内容,加大文献分析、理论研究、实验设计和可行性论证,减少实验工作量,以确保按时结题。各学院(部)应特别关注是否有毕业年级的学生需要大创结题后认定PSIP学分,有此情况建议采取本方式进行处理。
2)团队与指导教师沟通后变更项目成员,而后申请延期;
3)经学院(部)允许,向学校备案后,适当推迟结题答辩时间,团队应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前完成答辩并在系统中提交材料。对于延期答辩的项目,学院(部)也应按照相关要求,单独安排现场或线上答辩。
(3)项目如有变更(包括题目变更、人员变更、期限变更),须填写《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名称统一为“BG-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学院(部)为单位于5月8日前通过办公网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材料待疫情结束学生返校后以学院(部)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A215)。对于提出变更申请的项目,学院(部)应严格把关。
2.结题答辩方式
由于返校安排尚未明确,各学院(部)应根据疫情变化及学校返校复课安排妥善安排答辩工作。
(1)现场答辩。如果学院(部)具备现场答辩条件,可采取单独分批方式安排结题答辩。答辩安排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周密组织并做好安全保障。
(2)在线答辩。因疫情无条件现场答辩的学院(部)可以采取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在线答辩。
3.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部)提前做好结题验收的评审准备工作。督促相关项目团队提前安排好项目进度,按时完成结题报告,认真准备汇报PPT,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结题验收。鼓励相关项目团队努力争取优秀成果,积极参与项目评优。
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