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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1

各学院(部):

为继续落实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根据教育部、市教委相关工作的要求以及《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安排要求,决定启动天津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个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

资助对象是具备初步科研和实践能力,对研究或发明创造有浓厚兴趣的本科生。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准备研究条件、实施项目、撰写研究报告等工作。项目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不超过5人的本科生团队,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一或二年

2.创业训练项目

资助对象是不超过5人的本科生团队,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一或二年

3.创业实践项目

资助对象是不超过6人的本科生团队,学生在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参与人员

1.学生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以四年制本科生的1至3年级学生和五年制本科生的1至4年级学生为主,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每位申请人同期至多参加2个项目,同一学年至多参加一个国家级或市级项目且至多作为1个项目的负责人。

2.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一定业务能力和可靠时间保证,定期组织学生讨论交流。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国家级、市级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指导的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3项,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2人。其中,创业实践项目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包括1名校内指导教师、1名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工作量按项目计算,每个项目32学时,分2个学期给到指导教师(两年期项目在第一年计算工作量,第二年不计算工作量)。如项目由1人指导,该教师总计工作量32学时,学期工作量16学时;由2人指导,每个教师总计工作量16学时,学期工作量8学时。

三、项目经费与立项安排

1.项目经费

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我校国家级项目,平均每个项目2万元;我校配套经费用于支持市级、校级项目。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使用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如项目未能通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学校将收回经费。

2.立项数量

2020年我校拟立项国家级项目130项、市级项目270项、校级项目100项

各学院(部)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并开展院级初评。院级评审以线上形式开展,学院(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函评、视频会议评审等多种形式进行。各学院(部)参加校级评审的项目名额数见下表,院级评审需对所有通过初评的项目统一排序(创业实践项目单列)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



宣怀学院(9个名额)IT创新创业训练基地(10个名额)单独牵头组织大创项目面向全校所有学院本科生,申报渠道与各学院(部)不同,需联系相关负责人了解具体报名和评审要求:

宣怀学院项目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大健康类,人文设计类,模式创新创意类、创业项目等,项目申报联系人:李晓迪,17695576186,xuanhuaixueyuan@163.com

IT学科创新创业基地项目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无人驾驶、机器人设计及制造、物联网、智慧城市、智慧教学等。项目可面向高水平国家竞赛,立足解决其中重点的技术问题。项目申报联系人:徐天一,15122442342,tianyi.xu@tju.edu.cn

此外,根据2019年全国大创年会项目入围情况,化工学院、经管学部和宣怀学院额外增加6个申报名额。

3.项目校级评审

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分开评审,学校将根据专业特点分组,组内评审排序,按排名确定立项项目并划分项目级别,同时确定项目资助金额。评审通过大创管理系统线上进行。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项目管理全程使用“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3.5.143/eduPlat/)进行,通过办公网账号密码登录)。

3月31日—4月21日发布申报通知,进行课题征集和项目申报。指导教师登录系统申报课题,由于疫情期间无法线下交流讨论,指导教师在系统中须填写详细的个人联系方式以便学生提前进行项目对接;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申报项目(可以选择“开放项目申报”,也可以选择“自选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只可查看信息,不可操作;指导教师对项目进行审核;

4月22日—4月30日各学院(部)进行院级评审,院级管理员登录系统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包含排序的评审结果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月4日—5月13日校级评审;

5月14日—5月20日拟立项名单公示,报市教委、教育部。

五、纸质材料提交

待疫情结束,学生返校后,各学院(部)将项目申报书、学院申报统计表(院级管理员从系统中“统计—申报统计—通过学院审核”导出)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补报教务处。(北洋园校区1895楼A215)。

天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公室
学院联系人:蔡海。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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