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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生中开展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5

各班、各位同学:

为了做好下学期诸多工作,即日起各班以及各专业可组织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疫情期间建议采取线上视频等形式,待下学期初考试成绩结果公布后计算综合测评总成绩。

各班级实施测评时请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测评标准,测评对象为全体全日制在校2019级本科生-2017级本科生,为锻炼学生表达能力,请各位同学均完成自己个人总结,鼓励大家通过PPT演讲形式面向全班同学进行个人总结演讲。全班同学可以根据每个人的演讲情况并结合上一学年在班级建设各项日常表现对班级成员的个人基础素质和个人发展素质进行打分。班长组织班委协同进行成绩汇总,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填入--附件2;加权成绩也请大家都填入—附件2中。班级打分统计计算样例见--附件3。

请各班级于8月26前尽量通过线上的方式来完成,测评工作结束后,工作相关材料请各班级整理发送给各主管辅导员,开学后辅导员会与教务老师审核大家的加权成绩是否与教学系统一致,如无问题,将按照学校要求占比原则,测算最终成绩,测评结果将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综合素质测评分数统计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上报学校。

如有困难与问题,可以联系蔡海老师、王欣然老师。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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