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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大学2020届“求是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1

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到基层和重点地区、重大工程、 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担负时代使命,让青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我校今年将继续面向2020届毕业生开展“求是奖”的评选活动,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0届非定向应届毕业生(含1月份毕业生)。

二、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本年度“求是奖”分为特等奖、金奖和银奖,暂定为特等奖1-3人,奖励每名获奖学生1万元;金奖20名,奖励每名获奖学生5000元;银奖100名,奖励每名获奖学生3000元。采取个人申请和学院(部)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评选条件

参评者应德才兼备,在学期间表现良好,未受各类纪律处分,且在择业时至少符合以下五种情况中的一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到西部、基层、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就业的毕业生

(一)选择到国家重点地区工作的,包括西部十二省市和东北三省工作的。西部十二省市包括四川、重庆、广西、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宁夏,东北三省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

(二)参加国家和地方组织的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不包括支教保研)。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赴村任职”(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扶贫)”、“选调生计划(优先考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聘岗位计划”等;

(三)选择到艰苦或重点行业工作的。包括航天航空、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业、国防军工及生产建设兵团等行业或单位;

(四)选择到其他重点单位工作。包括:1.央企及重点国有企业;2.重点科研院所;3.重点高等院校;4.党政机关及重要事业单位;5.武警部队和解放军系统;6.重要金融单位(国家三大政策性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国家及地方各级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

(五)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毕业后选择到重要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实习时间要求在6个月以上(含)。

(六)在就业过程中具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四、评选办法

1.学生报名。有意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申报表,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请简单介绍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情况及所获荣誉,重点介绍个人求职考虑(如选择签约单位的原因)、未来职业发展展望。获奖者相关事迹材料会在“天津大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请大家确保事迹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以及可宣传性。)

2.学院审核。学院会综合考虑毕业生“工作单位性质”“工作所在地域”“在校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对申请的毕业生给出推荐意见,并按照要求将推荐候选人选的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学院汇总表等电子版材料交至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前会在院内公示。

3.学校评审。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选的毕业生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视频面试答辩,面试时间、内容另行直接通知学生。

4.结果公示。经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

5.评选的组织工作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五、按时提交材料。受疫情影响,部分学生就业单位仍未确定,所以材料提交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提交时间截止6月8日16:00,第二批提交时间截止7月7日16:00。不可重复提交,现已确定工作的需在第一批提交

请各位同学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给蔡海老师:tjucaihai@163.com。材料包括:①附件2《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②附件3《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③附件4《天津大学毕业生“求是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天津大学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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