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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关于评选天津大学2020届(第二批)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1

各学院(部):

为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及在各项工作尤其是就业中表现突出的应届毕业生,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0届应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本次只针对2020年7月份毕业生)。

一、评选范围

2020年7月毕业的天津大学2020届全日制、非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积极追求进步;

2.遵纪守法,在各方面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各类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努力,成绩优秀,原则上加权成绩在专业前50%(在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可适当放宽);

4.就业过程中诚信履约,无违约行为(主动到西部、基层、艰苦地区就业的,投身国防建设的除外)。

(二)其它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最高学历在读期间曾获得过校级表彰或奖励(如: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校十佳杰出青年、学生科学奖、校自强之星等);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如:国家奖学金、市三好、市优干等);

2.在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3.积极主动要求到国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就业的,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到西部、基层、艰苦地区就业的,积极投身国防现代化建设的。

三、评选办法和流程

1.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填写《天津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推荐)表》(见附件1),已确定签约或升学的,须附就业协议书、录用通知或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对提交申请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评定。请于6月7日12: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给蔡海老师,tjucaihai@163.com。材料包括:①附件1《天津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推荐)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②附件2《天津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③附件4《2020届毕业生道旗宣传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

1.天津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推荐)表

2.天津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天津大学2020届(第一批)优秀毕业生及道旗宣传名额分配:(学院有3个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个道旗宣传名额)

4.2020届毕业生道旗宣传汇总表

天津大学海洋学院学工办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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