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19
各位同学,本年度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正式启动,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可以自愿申请。以下为学校通知(申请表见附件):
为避免应减免学生错过申请,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启动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由于疫情原因学生居家学习,故提交方式和材料内容与往年相较有变化,请通知需要申请学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费减免申请。
一、申请范围
根据《天津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办法(试行稿)》,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且损失特别严重的学生纳入学费减免范围。其中,天津市低保家庭学生减免范围为通过注册取得天津大学正式学籍,当年度需向学校缴纳学费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生、预科生,且原则上应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受灾地区学生的减免范围为通过注册取得天津大学正式学籍,当年度需向学校缴纳学费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高职生、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减免类型、标准
(一)减免标准
学费减免每年申请审批一次,如学生符合多个减免类型,则采取就高原则,不可累加减免(西藏籍学生如已申请西藏籍特殊专业补助不可申请学校学费减免)。孤儿和烈士子女可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其他类型学生减免学费。具体减免金额根据减免类型、学生缴纳学费金额、家庭困难程度决定。
(二)减免类型
1.孤儿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预科生中的孤儿学生,如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学费和住宿费。
减免标准:减免当年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其中本科生学费减免额度不高于6200元,高职学生学费减免额度不高于5500元,预科生学费减免额度不高于3800元,住宿费减免额度不高于1200元。
申请材料:《天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双亲死亡证明或孤儿证明(往年证明材料也可)。
2.烈士子女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预科生中的烈士子女学生,如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学费和住宿费。
减免标准:减免当年度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其中本科生学费减免额度不高于6200元,高职学生学费减免额度不高于5500元,预科生学费减免额度不高于3800元,住宿费减免额度不高于1200元。
申请材料:《天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乡镇级以上民政部门或部队开具并加盖公章的烈士子女证明或军烈家属证明(往年证明材料也可)。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预科生中来自新疆、西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如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降低学费标准。
学费降低标准:学院和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降低当年度缴纳的学费。降低学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学生当年度学费的50%,最高不超过3100;另一档为1000元。
申请材料:《天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4.天津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中来自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学生,且低保证持有人为学生父母、学生本人或与学生处于同一户口本内的其他家庭成员,如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学费。对于博士研究生,如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在学校奖助体系下仍然难以支撑学业和基本生活者,可在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后申请。
减免标准:减免当年度缴纳学费的50%。
申请材料:《天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户口本中低保成员页和带学生本人页照片、《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封面页和带照片的成员信息页照片、能证明现在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照片材料(比如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目前仍在领取低保金证明或最近六个月领取低保金记录页等)。
5.家庭经济困难且损失特别严重的当年受灾地区生源学生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预科生中来自当年受灾地区生源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损失特别严重的,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减免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受灾严重程度确定减免金额,减免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当年度缴纳学费的50%,最高不超过3100元;另一档为1000元。
申请材料:《天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本年度家庭受灾情况说明。
三、申请审批流程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全校范围内发布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后,学生根据通知要求,自愿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减免类型、家庭经济情况、在校表现等确定学生减免标准,确定最终减免学生名单和减免金额,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如无异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名单提交财务处办理减免手续;
3.学生如对减免结果有异议,可以学校公示期间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四、申请方式和截止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截止到5月31日下午16点。申请方式为学生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后,将电子版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uefeijianmian@163.com(邮件名称:学费减免+学院+姓名),邮件发送完成后请填写问卷反馈:https://www.wenjuan.com/s/y67zAzE/(问卷链接请务必填写,此外邮箱自动回复作为收件回执,如材料有问题我们会电话联系学生本人)。
学费减免作为学生资助政策中的一项,减免对象原则上应为我校当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年度在校学生的减免工作与认定工作同步进行,减免结果与认定结果相关,请有关同学注意及时申请减免和认定,逾期不补。
注:在校生申请时间为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20年5月),新老生的最终审核结果后续一同公示(2020年10月),所以申请学生在2020-2021学期入学时仍需要缴纳全额学宿费,学费减免工作完成后减免金额由财务处统一退费。
天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