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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关于开展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1

各班、各位同学、全体资助专员: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年度天津大学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本次集中认定针对天津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2020年7月毕业的学生除外)。

请各位班长、资助专员组织好本班级的相关工作,并按时将材料提交至学院

一、本专科生申报材料的时间安排:

5月18日之前,请大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资助专员,各位资助专员将预审汇总表汇总完成后,将本班级的材料打包发送至tjucaihai@163.com,命名方式班级名称+2020认定。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天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3.学生相关佐证材料(字迹清晰,姓名+学号命名)、4.预审汇总表。其中1、2、4材料为必有项。具体材料见附件。

二、研究生申报材料的时间安排:

6月1日之前,请大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班长(16级博士、17级博士可以将材料直接发送给蔡海老师),各位班长将预审汇总表汇总完成后,将本班级的材料打包发送至tjucaihai@163.com,命名方式班级名称+2020认定。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天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3.学生相关佐证材料、4.《学院研究生认定汇总表》。其中1、2、4材料为必有项。具体材料见附件。

三、几点注意事项

1.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自己阅读《天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学生均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3.请大家务必保证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的材料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的,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学校拒绝学生认定申请;本人材料提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所填数据将不能更改。

4.各班级不得以“诉苦大会”的形式进行,大家自愿提交材料,学院会组织一对一谈心谈话,核实申请同学的实际情况。

5.由于疫情期间学生们打印不便,同时为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故此次所有需要学生签名的材料,均通过PDF电子手写签名来实现。

基本流程为:学生填写电子版材料——转换成PDF格式,并通过手机或电脑完成电子手写签名——发送给学院——学院打印整理提交。手写签名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6.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蔡海老师联系,办公电话:27409515。

海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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