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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评选】天津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三批奖励助学金项目评选通知(涉海部分)

发布日期:2019-11-05

各位同学:

学校刚发布《2018-2019学年第三批奖励助学金项目评选通知》,其中涉及海洋学院的有以下几项:

一、将励学金

(一)本科生部分

1.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省部级奖励、等额、8000元):二年级在校本科生1人。

2.渤海证券奖学金(等额、10000元):二年级在校本科生1人。

3.初心奖学金(等额、8000元):三年级在校本科生1人。

4.雄韬教育基金(等额、5000元):二年级在校本科生1人。

5.校级三好学生一等(等额、3000元):二年级在校本科生1人。

6.校级三好学生二等(等额、2000元):三年级、四年级在校本科生各1人。

7.校级三好学生三等(等额、1000元):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均可,参加集中展示的学生优先获得,与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除几项例外奖学金),一共评选14人。

8.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额、1000元):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均可,不参照集中展示成绩,根据各位申请人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选拔,一共评选7人。

(二)研究生部分

1.校级三好学生(等额、定制奖品一份):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6人。(硕博均可)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额、定制奖品一份):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6人。(硕博均可)

(三)校级先进集体

学院有2个推荐名额(等额、600元),研究生、本科生均可。

(四)特别说明:

1.天津大学三好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项励学金不可兼得;

2.对于评选年度中获得1000元以上(含1000元)奖学金或励学金的本专科生可申请获得天津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如在学校内担任学生干部,可以申请获得天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每学年只能申请获得一项荣誉。申请荣誉称号的本专科生不占用分配给学院的名额(在登记表和汇总表中备注“已获得1000元以上奖学金或励学金”)。

3.对于评选年度中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获得天津大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在登记表和汇总表中备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在学校内担任学生干部,可以申请获得天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在登记表和汇总表中备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只能申请获得一项荣誉,且无定制奖品,该项荣誉不占用《2019年天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中给各学院(部)分配的名额如果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除了获得荣誉之外,还想要定制奖品,则此荣誉占用学院(部)的分配名额,申请人需符合相应的评选条件。

4.对于本专科学生,申请天津大学三好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要求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位于班级前40%;申请天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位于班级前60%。

二、助学金部分

1.国家助学金一等(等额、4000元)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2.国家助学金二等(等额、3000元)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3.国家助学金三等(等额、2000元)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三、时间节点

有意者请于11月7日(星期四)下午16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tjumarinejzxj@163.com(电子版材料请打包提交,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名字+年级+奖项,例如:蔡海-2017级本-XXX奖),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8日(星期五)10点前交至8教313室。

四、特别提醒

1.后续第四批还有王克昌奖学金(特等奖差额,一般奖项往年为等额)等几项奖学金,具体评选安排未定,请申请人自己酌量。

2.请申请各项奖学金严格按照综合测评要求等参选。

3.请大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大家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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