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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海洋学院招收2021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0-09-07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海洋学院2021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为使学院招收2021级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7.申请人对海洋科学学科有浓厚科研兴趣,有继续深造的强烈愿望。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海洋学院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学术型)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学术型);硕士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

推免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

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21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以及数额不等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者还可申请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金30000元。(如有变动,请以天津大学最新文件为准)

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海洋学院参加推免复试的外校考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海洋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700;海洋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707Z1);通过初审并被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1.《天津大学2021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uyongjing@tju.ed.cn,纸质版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已参加海洋学院研究生招生夏令营的考生不需要再通过此系统填报志愿。

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21年直接攻博生的学生:

(一)登陆报名网址:http://202.113.5.137/bszs/front/(选择海洋学院-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830Z3;海洋环境动力学专业,专业代码:0830Z4)。

(二)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专家推荐书》2份;

从报名系统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和加盖公章。

4.《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7.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

请各位考生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用A4纸规格,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好,纸质版发送至liuyongjing@tju.edu.cn,纸质版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1.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

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或不予受理。

3.直博生招生目录请查询我校研招网左侧“2021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

4.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

五、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20年9月28日-10月25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海洋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通过复试并取得《复试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海洋学院的资质,由学院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面试情况,将复试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按批次先后录取,相同批次内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采用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可参考复试大纲(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001/t20200115_315920.htm),复试注意事项请参照(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008/t20200829_318335.htm)执行。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学院另行通知,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2020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一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其他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更多信息请登陆http://yzb.tju.edu.cn/和海洋学院网站http://marine.tju.edu.cn/。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21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2021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022-87370655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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