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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校团委】关于 2017年度天津市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

各位老师:

今接到校团委转发天津市团市委《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天津青年五四奖章”、2017年度天津市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通知安排,现学院老师可以自由申报“2017年度天津市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候选人或“2017年度天津市创新创业创优先进集体”候选集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被推荐的“2017年度天津市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候选人应为积极拥护、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至35周岁(1982年5月5日—2003年5月4日出生)之间;

(2)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创造出全国或本地区(本行业)一流成绩;

(3)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技术革新和科学试验中有重要发明创造;

(4)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特别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

(5)在保卫祖国、建设家乡、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在我市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被推荐的“2017年度天津市创新创业创优先进集体”候选集体成立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并在本单位、本系统的实际工作中,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报名安排

1.“2017年度天津市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集体)”的推荐工作通过个人(集体)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产生。个人(集体)自荐名额单列。

组织推荐的“2017年度天津市创新创业创优先进个人(集体)”由团市委各战线部门按照名额分配进行,申报工作在天津青年之声官方网站(http://tj.qnzs.youth.cn/wsgqt/index/index)进行。申报个人、集体登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时间为:3月20日—4月1日。申报48小时后,方可打印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3份),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团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交申报表完成报名。报名表一式3份,由区局级团委于2017年4月7日(周五)前统一上交到所在战线部门。

2.个人(集体)自荐,申报个人(集体)需登录天津青年之声官方网站(http://tj.qnzs.youth.cn/wsgqt/index/index)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时间为:3月20日—4月1日,申报48小时后,方可打印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3份),征得自荐人选所在区局级团委同意并加盖公章,于4月7日(8:30—18:00)上交到天津青年之声服务总站(和平区睦南道11号),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团市委将组织由团市委负责同志、团市委机关负责人、区局级团委负责人代表、基层青年代表组成的评审团,依据事迹材料进行投票,确定个人(集体)自荐人选。

文件详情见附件,如有疑问请与蔡海老师联系,电话2740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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