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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本科生院级三好、优干、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3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有关要求,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设立海洋学院先进集体、海洋学院三好学生、海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三项荣誉称号。

一、评选范围

海洋学院先进集体用于奖励海洋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组成的学生班级体、党团组织以及校院学生社团或学生组织中具有突出表现的集体;海洋学院三好学生用于奖励海洋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中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海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用于奖励海洋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中综合素质优秀、在学生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

以天津大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评选依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决定出学生和集体获奖名单。

注:1.申请海洋学院三好学生荣誉的学生要求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位于班级前40%;申请海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位于班级前60%。

2.有积欠学分或在处分期内的同学无法参评。

3.已经获得本年度校级奖励荣誉的同学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时间节点:有意者请于11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tjumarinejzxj@163.com(电子版材料请打包提交,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名字或集体名称+年级+奖项,例如:张三-2018级本-院三好),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点前交至8教313室。

具体评选材料见附件

海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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