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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海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0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特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

招生专业

拟接收人数

学习方式及类型

拟接收方向

海洋科学(070700)

3

全日制学术型

相近或相关理科专业

海洋技术(0707Z1)

4(含2名联合培养)

全日制学术型

备注:联合培养是天津大学海洋学院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联合培养。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调剂,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6.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招生文件执行。

三、调剂流程

满足要求且有意向申请我学院调剂的考生,请于3月26日下午14:00之前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学院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

所有通过国家系统报名,并经过筛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费收取方式及《资格审查合格单》下载方式另行通知。复试所需材料参照网站(http://marine.tju.edu.cn/info/1036/2208.htm)准备。

四、调剂复试方案

1. 远程复试考生注意事项参考:

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103/t20210317_319814.htm

2. 复试流程及内容参考:

http://marine.tju.edu.cn/info/1036/2208.htm

五、 调剂录取原则

1.调剂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调剂复试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同时综合考虑考生本科专业和各方向导师数量。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六、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由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学院复试小组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4.凡对复试、录取等方面有疑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申诉电话:022-87370655 申诉邮箱:marine@tju.edu.cn

七、其他事宜

1.通知中未包含事项按照国家和天津大学相关政策执行。

2.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查看邮件,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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