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19
根据《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简称“海洋学院”)招收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海洋学院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海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yzb.tju.edu.cn/)、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http://marine.tju.edu.cn/)或拨打电话022-87370655。
二、《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请各位考生查看。
三、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本科成绩单;
3、身份证;
4、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个人简历(A4一页)
考生在资格审查前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扫描并生成一个PDF文件,PDF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发送至liuyongjing@tju.edu.cn。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3、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方案
1.招生计划
海洋学院2021年拟招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0人(含推免生24人)。
2.复试分数线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50 |
50 |
75 |
80 |
315 |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现场抽题和现场提问相结合,每位考生30分钟左右。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试科目按照考生报考专业规定的科目进行。
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4.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5.录取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6.复试方式
学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均采用远程复试,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103/t20210317_319814.htm通知。
7.复试安排
项目内容 |
时间 |
备注 |
复试设备调试 |
3月22日下午 |
邮件通知详细信息 |
复试资格审查 |
3月22日下午 |
邮件通知详细信息 |
综合面试 |
3月24日上午 |
邮件通知详细信息 |
五、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由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学院复试小组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保证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5.凡对复试、录取等方面有疑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申诉电话:022-87370655
申诉邮箱:marine@tju.edu.cn
六、其他事宜
1.通知中未包含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2.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查看邮件,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