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07
一、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3月9日上午9:00-10:00
2.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3.资格审核要求
(1)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2)所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子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3)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身份证件参加外国语测试及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二、外语考核
1.测试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8:30-11:30
2.测试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3.测试方式:需要进行外国语测试的考生,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上进行。
特别注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外国语测试。
三、综合面试
1.考核时间:2017年3月10日(周五)下午13:00
2.面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八教学楼 319会议室
3.考核流程:
(1)学术考核
考生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PPT展示20分钟,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对报考专业认识,以及读博期间的研究思路和计划。(满分100分,权重0.3)
(2)综合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权重0.2)、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权重0.3)、外语水平面试(满分100分,权重0.2)
4.计分办法:
(1)总分为100分。
(2)总成绩=学术考核成绩×0.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2+专业知识面试成绩×0.3+外语水平面试成绩×0.2
注:请参加综合考核的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年3月3日